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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公务员面试群 33431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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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17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水利部人事司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在报考我单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017年1月18日,我单位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了《面试考生材料审核的通知》,经与面试人选逐一核实,有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对有关职位进行了人员递补,形成我单位2017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8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wgwyc@qq.com进行确认,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确认按时参加黄委×××××职位面试”,如“考生张三确认按时参加黄委濮阳黄河河务局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职位面试”。
2、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7年2月18日17: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扫描为JPG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hwgwyc@qq.com。
三、面试安排及要求
(一)报到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
序号1~168号的考生,参加2017年2月25日面试,于2月24日15:00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并抽签。
序号169~332号的考生,参加2017年2月26日面试,于2月25日15:00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并抽签。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教学楼一楼教室(具体地点详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3)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身份证原件,(5)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党员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6)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同一底版,提前用圆珠笔在背面写上姓名);
(7)除以上材料外,考生还需按照身份不同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含学生成绩单),如学校放假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并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须原件,资格复审后退还考生。
(三)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26日共两天,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面试。按照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8:00~8:30进入指定候考室入闱封闭,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12:30~13:00进入指定候考室入闱封闭,13: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
(四)公布体检名单、体检及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实际面试参加人数为3人的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体检不合格或有其他规定情形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实际面试参加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若某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参加由我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到时发给的《注意事项》。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
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的时间为面试结束当日20:30,请考生于面试结束当日19:30~20:00进入原资格审查室(教学楼一楼教室)等候宣布名单,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于次日参加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约500元),由考生在体检时缴纳给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符,材料不实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
4、联系电话:0371-66021861 66020761
附件:1、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