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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时间:2012-07-31 00:00 编辑:联创世华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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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25个单位拟招聘16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nhrss.gov.cn)、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综合考察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本科及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⑥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⑧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还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给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笔试加分材料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不得更改。
   (四)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会计、校医岗位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校医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10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8月30日—31日(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取消资格、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等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课堂示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8日—9日(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综合考察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教师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会计、校医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成绩占40%的比例,会计、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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