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卫生类岗位:2013年4月9日;
教育类、其他类岗位:2013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
三、资格审查程序
1、参加笔试的考生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笔试准考证发放处”进行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笔试准考证。
2、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补缴面试考务费3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缴纳标准为70元),收费工作人员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署“已缴费”字样并盖章。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简章》要求的所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提交的材料,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四)重点注意事项:
1、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信;个人在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信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满足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证明。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应尽量采用《招聘简章》所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攻读研究生学段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3、招聘岗位有外语、执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外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五、其他
(一)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后,仔细核对《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附件一: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月9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点击下载
附件二:201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月11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点击下载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