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院。
医院目前开放床位近4000余张,年门诊量近300万人次,出院病人10.6万余人次,手术5.5万余台次。医院目前拥有国家重点临床专科6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1个,山东省泰山学者建设岗位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重点学科11个,省级医学中心14个,博士点、硕士点覆盖全部临床和其它医学学科以及部分基础医学学科。
现有在编职工2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08人,具有博士学位579人,博士后4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泰山学者、国家百千万人工程国家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00余名。近五年,医院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70余项;目前承担国家级大课题80余项,省部级课题近300项。医院每年都获得国家“863”
计划、“973”计划、十一五支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和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经费2000万元以上。
近几年,医院陆续引进了PET-CT、机器人导航手术显微镜系统、世界首款大口径高场强磁共振机等设备,为医、教、研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医院不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标志着当今先进诊疗技术发展方向的微创手术、介入治疗、脏器移植技术、人工假体及重症监护治疗、分子生物学与基因诊疗技术均获得较大的发展,并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2010年12月6日山东省立医院东院正式开业,位于济南新城区,奥体中心对面,占地面积400余亩,编制床位2000张,目前已开放床位1500张,成为一所综合实力雄厚、专科特色突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博士56人,高级岗位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立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博士研究生寄送或电子信箱发送简历报名(请务必电话确认),也可直接到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办理相关面试手续。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五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仁和楼305室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的内容,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确定为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打分采取100分制计分法,设定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64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