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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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2015年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综合类: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详细地址:定陶县东丰路东段人社局院内北二楼,联系电话:0530-2223693。
2、教育类:定陶县教育局政工股,详细地址:定陶县东丰路与青年路十字路口东北方向,联系电话0530—2216991。
3、卫生类:定陶县卫生局政工股,详细地址:定陶县范阳路与兴华路十字路口北200米路西,联系电话0530—2250068。
三、资格审查方法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除需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未经人社或教育部门派遣的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教育类的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6月16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由本人带回,证件的复印件留存。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准报考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2015年7月30日8:30—18:00,面试人员到原资格审查地点持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