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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中心医院委属公立院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笔试成绩已在泰安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aishanyy.com)公布。按照《泰安市中心医院委属公立院公开招聘工作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5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在泰安市中心医院行政科研中心北楼4楼人事科(415)。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将本人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除照片外,其余材料均需准备两份):
1.泰安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 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照片同底版,并标注姓名);
3.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人员提供,贴好照片);
4.诚信承诺书;
5.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8.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向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人员在接到单位通知后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附件: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