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世华总部及十七地市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2017年芝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芝罘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芝罘区的中国公民,可在芝罘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芝罘区教体局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7月1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 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3.选择确认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芝罘区教育体育局为认定机构,鲁东大学应届毕业生选择鲁东大学为现场确认点;其他人员选择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4.填报、提交信息
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格检查
网上申报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26日—6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分3批到烟台芝罘医院(青年路51号,乘3、7、15、16、23、27、43、58、82路车到烟台芝罘医院站下车即可)东头健康管理科参加体检(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凭医院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26日上午,申请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27日上午,申请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28日上午。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的当天早晨7:30以前准时到芝罘医院健康管理科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不得擅自调整体检时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婚人员体检费用268元左右,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未婚人员体检费用100元左右,申请其它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用85元左右。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7月11日—7月13日到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6号,电话6226789。市内乘车路线东线乘3、6、11、17、18、28、43、45、46、50、K61路、高铁巴士1号线至烟台日报社下车向南50米,西线乘3、6、11、17、18、28、43、45、46、50、K61路、高铁巴士1号线至北极星钟表下车向南60米)一楼阶梯教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且当次有效,申请人认定现场领取);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支持快递邮寄。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鲁东大学应届毕业生认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在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时要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选择。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芝罘区教体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