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重要提示: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6:00
网上打印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滨人社发〔2015〕10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滨人社字〔2015〕4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80人。其中综合类56人,卫生类24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见《阳信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滨州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综合类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站所属卫生类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类(指卫生局所属卫生类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地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人员(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选派到村任职大学生)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3、符合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本简章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和其他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或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阳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4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xrc.net),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注:①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②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结果同时上报省市事业单位招聘部门备案。
2、网上初审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4月24日16: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4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阳信县户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阳信县户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可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或阳信县民政局签发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缴费时间内到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否则实行网上缴费。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4、网上打印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缴费成功人员在该时间段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参加面试时使用的《阳信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计划招聘1人的,若报名人数为1人,则取消该招聘计划;若报名人数为2人,县直事业类岗位则取消该招聘计划,乡镇事业类岗位(含乡镇街道综合、乡镇街道卫生)须经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决定开考或取消。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如果被取消,则被取消的计划数将增加到对应的乡镇综合类普通管理岗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综合类和卫生类考试均使用省试卷。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同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最低成绩将按照综合、卫生两个类别分别确定。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所述报名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必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取得)、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从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党校学历须提交省级或中央党校学历认证证明;《阳信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照片2张,要求免冠、彩色、同底版、1寸,且未经任何修饰,背面清楚注明姓名;卫生类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2、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且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非阳信县已婚考生须提供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上述报名证件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计分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每组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名。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职位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最低成绩也将按照综合、卫生两个类别分别确定。
七、考察
对进入考察范围应聘者,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原则及聘用手续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到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统一选聘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人员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选择单位。
十、纪律
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阳信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情节严重者,5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人事录用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市事业单位招聘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核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
以上每个环节结果均在阳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xrc.net)、县人社局公示栏等位置公布。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阳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8233599
监督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8232751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60218
附件:
1、阳信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阳信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