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4〕1号),现将201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4年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2.师范类毕业生(2011-2014届)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或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3.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省考)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全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7.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8.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含2010年)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1.体检。由市教育局根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指定医院对符合本次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
2.网上申报。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3.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将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教育局。
4.组织认定。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5.证书发放。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聊城教育信息网。
四、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体检。
(为避免拥挤,请按照以下时间表安排进行体检)
时间:2014年6月20日 幼儿园教师资格
2014年6月21日 小学教师资格
2014年6月22日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地点:聊城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教师资格申请人自行到本网站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贴好一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聊城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时需空腹,到指定医院后自行缴费,凭缴费单据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三楼体检科,自行带走着体检无效。
2.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2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3.材料审查。申请人请于2014年6月23日-26日,到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一楼东头(地址:东昌府区龙山西街33号)进行材料审查。
(为避免拥挤,请按照以下时间表安排进行材料审核)
时间:2014年6月23日 幼儿园教师资格
2014年6月24日 小学教师资格
2014年6月25日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014年6月26日 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后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装订无效);(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纸上);(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6)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公章且认定合格;(7)省考考生必需提交两科合格证;( 8 )档案袋一个。
以上照片均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上传照片一致。
注:(1)户籍所在地为聊城市且原来未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2011—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除以上材料清单外,还需提交: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报到派遣证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纸上);本人档案当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机关公章;(2)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先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毕业证明(或在学信网打印毕业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领取教师资格证时,再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4年在聊城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如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不需要领取,直接由认定机构存入本人认定材料;(4) 2014年在聊城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如不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需领取合格证的,请与7月3日后进行咨询。
聊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