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张店教育名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
2、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2日-7月30日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务中心416)报名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综合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教育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师德修养、教学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到郊区学校支教2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支教期满后经考核后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2014年7月22日
递交材料说明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及现学历)、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张店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一份。
附:《张店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 /UploadFiles/2014/7/201407211540596616.doc/UploadFiles/2014/7/2014072115411485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