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妇幼保健院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除外)在编在职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团结同志;
3.报考内科、外科(麻醉)、儿科、妇产科、超声专业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妇幼专业毕业报考妇产科专业的、具有大型医用设备CDFI医师上岗证报考超声专业的可放宽到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报考放射科专业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影像诊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2010年5月以前取得资格),并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
5.身体健康,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正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原临朐县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县城城南街南段东侧)。
3.报名办法: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单位介绍信、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报名出现空缺或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报名情况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医学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县城新华路70号劳动大厦七楼)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实行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办法,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人口计生局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有问题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人事代理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请登陆“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招聘计划和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3186990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