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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章规定,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公安类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请考生于9月13日下午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考务费70元,到县就业办领取面试通知书。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