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交桥东北方向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大会议室(201室)。考生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立交桥”站下车向东步行200米路北即是或乘坐5路公交车到“立交桥”站下车步行走下立交桥体育场公园对面即是。
(三)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及午餐费10元共计80元钱(请自备零钱),收费工作人员交给考生面试考务费发票。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和发票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报考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免除笔试的考生,岗位代码为10005、10006、10007和10009)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按《招聘简章》规定,提交资格审查需要的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聘简章》要求)。
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新一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件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户主页、索引页及考生本人页共3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照片等留存原件;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⑶因2014年应届毕业生现都已毕业并领取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故原则上不再审验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⑷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本人不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面试弃权,请考生一定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后,个别岗位因种种原因可能在本岗位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考生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过程中,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随时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zyld.gov.cn)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递补人员须在招聘主管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办理。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附: 2014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