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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雇员公告(20名)
按照《山东济宁国家高新区2016年雇员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
复审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二)复审地点
济宁市海川路8号产学研基地D3楼人才联盟302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济宁高新区2016年雇员招聘准考证》、《济宁高新区2016年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济宁高新区2016年雇员招聘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原件核验退回。
2、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人才测评,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星期天)上午7:00 开始
(二)面试地点
济宁市吴泰闸路116号高新区管委会(西办公区)七楼会议室(济宁市山推大厦对面)。
(三)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面试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
3、对替考、违反规定、扰乱现场秩序和违法违纪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0537-3255928
邮 箱:jngxqnf@163.com
联系地址:济宁市海川路8号产学研基地D3 座人才联盟 302室
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