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清华 张亮)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力量,促进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日前,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界定。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分类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根据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和时间,按照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组织实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分别组织实施。
支持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用人单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可采用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也可以采取考察的方式。
部分岗位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法
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对考试方法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采取先面试(突出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或直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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