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密市直单位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按照遴选工作人员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单位及数量
共遴选16人。其中,市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4人、市检验检测中心 1人、市蓝色经济建设管理办公室 1人、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1 人、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8人、市物价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包括省垂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身体健康。
3、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4、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内的(2013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服务期三年,2014年参加工作的服务期五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4日8:30—10月15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网上初审: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2015年高密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岗位)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除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岗位的其他岗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2015年高密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作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应于10月14日8:30—10月1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面试费70元。
4、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按1:1的比例核减遴选计划,被核减的计划数添加到同一遴选单位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
5、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10月21日8:30—10月22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他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1、笔试
考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考试时间:10月24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人文与科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考试成绩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办法及注意事项:
(1)根据遴选计划和遴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考官全部从高密以外聘请。试讲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只计算笔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考察、体检合格,经研究批准后一并聘用。
(2)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报考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仅限1人。
1、考察
考察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初步聘用人选予以公示。
(五)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遴选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遴选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遴选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应及时了解遴选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遴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6—2128507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