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乐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了64名聘用人员。定于8月31日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选岗。选取公安岗位人员由公安部门组织体检和体能测试。
拟录用人员(见附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8月 31日上午8:00前到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集合。逾期不到或拒绝选岗,视为弃权。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