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开发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青岛开发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中“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的规定,现将取消及核减部分招聘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取消岗位中已缴费应聘人员,可于4月21日9:00—11:30到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岛开发区北江支路58号)办理现场改报手续。改报人员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岗位改报申请表》(见附件2)。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本公告简章中改报,改报要符合拟报岗位规定的条件,经用人单位审核后实施改报。逾期不办理改报的视为要求退费。退费人员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缴费银行卡账户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