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坐落于齐文化发祥地、现代工业重镇--淄博市。学校设有21个学院, 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法、经、史、教、管等8个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占地3600亩,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教职工2500余人。学校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5人(中级48人,初级17人),管理岗1人(初级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为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及以上职务,热爱学生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网(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人事处(专用邮箱:rshch@sdut.edu.cn)和相关学院提供应聘简历和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投递简历专用邮箱为:sdlgdxxsgzc@126.com,咨询电话为:0533-2780505。
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提供个人详细简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党员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所有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报名时间:自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辅导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其他初级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初级教师和教辅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
(2)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3)中级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各占50%比例,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面试得分,主要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科研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请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要求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311 2781219
电子邮箱:rshch@sdut.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