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决定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2013年7月12日上午7:30前在东营市东城新世纪门集合。
二、注意事项
1、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时,请同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120元,多退少补,由体检人员承担。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为便于政审,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鉴定材料由本人毕业院系出具,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参加不良社会组织活动等,鉴定材料须加盖院系党组织章。在职人员鉴定材料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参加不良社会组织活动,是否同意应聘开发区聘用人员等。往届毕业生现无工作单位的,请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处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鉴定材料及证明材料体检时确实不能提供的,须于体检后5日内向招聘部门提供。
咨询电话:0546-830129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