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度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和招考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10月19-20日。
具体时间安排:
(一)10月19日上午9:00-11:30,共27人:
1、建筑A(4人)、建筑B(9人)
2、森林公园财务工作(5人)、植物园财务工作(5人)
3、动物管理A(4人)
(二)10月19日下午13:30-18:00,共38人:园林绿化A(9人)、园林绿化B(16人)、园林绿化C(8人)、园林绿化D(5人)
(三)10月20日上午9:00-11:30,共20人:网络信息管理(5人)、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营销(5人)、行政管理(5人)
二、地点:济南市园林职工学校四楼会议室(马鞍山路34号)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结束一天后(即10月21日16点30分前),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四、其它
资格审查严格按时间安排进行,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审查的请及时与审查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资格审查时间可延长一天进行补审,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补审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0511会议室。
(工作日联系电话:0531-66605235;周六、日联系电话:18653161917郝老师、13791064959董老师)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