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从我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中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4.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口区编办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到区编办报名。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政策理论功底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及其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等。
(五)录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6日
报名地点:河口区编办(区党政办公楼820房间)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区编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加。
联系电话3882077
河口区编办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