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l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比如教师资格证)等。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 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根据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提交材料地点:济宁市教育局院内1楼126房间(洸河路28号,育才中学西邻)。
附件:1、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