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7月8日(星期三)早晨5:45准时到烟台开发区管委南门门前空地集合(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请提前在通讯工具上贴上自己的姓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用(500元,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
3.体检前2至3天禁酒,避免过度劳累、受凉,以免影响体检结果。7月7日晚上10:00以后禁食,晨起查体前禁食禁水,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其他问题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不能参加体检者请于7月7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电话回复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出具放弃体检声明(联系电话:6396729)。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科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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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年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