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我县于8月27日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集中资格审查。在集中资格审查阶段,有的考生主动放弃了面试资格,有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有的考生因不能按照要求提报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资格审查。根据有关规定,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不能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因取消面试资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名单附后),本次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和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递补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29日早8:30至11:30期间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阳县城金阳大街99号,宁阳县人民政府院内一楼)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两张同底版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和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面试考务费70元(报考教育岗位的还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除以上证件外,所需材料请看简章要求。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