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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到本通知的考生拨打0633—3663390进行信息确认。
一、请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缴费单(缺一不可),委托他人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请委托人携带考生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笔试准考证、缴费单(缺一不可)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路50—1号),一楼面试资格审核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如有身份证丢失,或身份证不在本地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前来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将视为弃权。
三、进入面试范围,未及时看到10月19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核通知的考生,可在相同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补审,本次补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考生,一律视为弃权。补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东港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必须从报名系统中打印、一式二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凡专升本、本升研的同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专科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7、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