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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笔试辅导课程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计划
共42人(区直30人、镇街12人)。
二、考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11”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6日0:00—10月31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10月26日—11月1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lyctp.gov.cn),根据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11月1日上午12:00前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1月12日-11月14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板)。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录用计划1:3(招聘岗位超过10人(含)的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政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考察政审资格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属公司聘用,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档案由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代理。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咨询电话:0539-7958553。
附件: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