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见附件。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2月3日上午7:00前报到。
报到地点:滨海人民医院门诊楼门厅,医院地址为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西海路05441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除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以外,还须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开始时尚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谢绝家属陪同。体检费用自理,由工作人员在考生抽签前统一收齐体检费用并领取体检表格。
2.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在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而未上缴的,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考生报到后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排队抽签,在《抽签顺序表》上签字确认,并保管好序号签。
4.体检期间,考生务必跟随本组引领员按顺序依次体检,不得脱离队伍单独进行。
5.体检结论由医生填写,体检结束后,体检表格由招考办统一保管。最终体检结论和进入政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潍坊滨海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6.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质疑的,从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先递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8.温馨提示:
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22:00以后禁食禁水。考生在体检的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的运动、熬夜、喝酒等。
联系电话:0536-5308607
附件:进入体检名单.xls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