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现将我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月22日,上午8:40至11:30。
二、审核地点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西大会议室108(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35-16号)
三、审核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报考指南》,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材料,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要本人签字,并署时间。具体如下: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由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3.《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① 考生应注明是否存在回避关系;② 对简历填写不连续的做补充说明。
4. 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彩印)。研究生应提交本科(专升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 本人签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信网的学历、学位等验证报告(需为最新验证)。
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一)在职人员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11月10日前取得)。
2.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在编教师报考的还要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非在职人员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11月10日之前取得)。
(四)留学回国人员
1.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容缺+承诺”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五)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考生。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名前新参加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应提供客观题与主观题考试成绩网络截图1份。
四、注意事项
1. 如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在1月23日前尽快联系我们,并配合出具书面放弃说明(在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上写明招录机关、用人单位、职位名称、职位代码、放弃原因、本人签字按捺手印、时间等内容),原件随后寄至: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35-16号人事处收。以免影响其他考生递补。
2.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 资格复审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准时赶到的,应及时与招录部门联系。
4.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递补面试人选,我们将通过电话告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视作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5.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听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施行。
如有政策问题,请致电0538-3011161咨询。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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