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初、中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淄博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应在2023年11月20日及以前取得。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证书及材料应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11月20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认定。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2023年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bbn .net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1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00-11月24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00-11月24日16: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登陆淄博市广播电视台网站(网址:http://www.cbbn .net)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通过系统提交,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11月24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华宽带网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初审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初级岗位、中级岗位按1:3,高级岗位按1:2)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计划、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在中华宽带网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时政方针、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09:00-11:00。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9: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承诺书(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笔试不能如期举行,将在中华宽带网网站提前公布。笔试时间重新确定后另行通知,在中华宽带网网站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初、中级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高级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1次。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通用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具体方式和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高级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中级岗位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高级岗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考察和体检由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体检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采取组织鉴定、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华宽带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212766
监督电话:0533-6212008
官网:http://www.cbbn.net(中华宽带网)
附件:
2023年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xlsx
附件2:2023年淄博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11月6日
https://www.cbbn.net/folder34/folder35/folder451/folder520/2023-11-06/SWqQCfmp2EFPoBW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