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http://39.97.107.149/zbboshan-sg/info/bm.html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9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1:3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对于符合招聘条件(8)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同时上传社工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若报名时未上传社工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则视为放弃笔试加分。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