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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30个,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此次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可向下站调剂,下一批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地点和招聘计划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等网站公布。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获第九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的2022年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报岗位须与本人获奖学科相同,高中学段二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可报考相同学科高中、初中、小学岗位,初中学段二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可报考相同学科初中、小学岗位,小学学段二等奖(含)以上获奖人员,只能报考相同学科小学岗位。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第九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证书等)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00-12:00。
2.报名地点:青岛大学供需见面会现场(具体地点以山东省第九届师范类高校从业技能大赛会务组安排为准。)
3.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现场收取,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后归还;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分别用于粘贴在报名表(附件2)和面试准考证上;
(4)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
4.有关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或者QQ群,资格审查后考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或者QQ群中发布。
(二)考试。
1.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时加入指定微信群或者QQ群发布为准,并于7月23日14:00前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发布。
2.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微信群或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2105505。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方网站: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从业技能大赛站).xlsx
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从业技能大赛站)报名表.doc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