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6日17:00前向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费县和平路164号,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110232)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取消计划数 | 核减计划数 | 核减后计划数 |
1 | 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招聘单位 | 医学检验岗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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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费县中医医院 | 眼科医学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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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招聘单位 | 临床医学岗位 |
| 8 | 10 |
4 | 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招聘单位 | 临床麻醉岗位 |
| 1 | 1 |
5 | 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招聘单位 | 影像岗位 |
| 2 | 2 |
6 | 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合并招聘单位 | 预防医学岗位 |
| 1 | 1 |
7 | 费县人民医院 | 临床麻醉岗位 |
| 1 | 2 |
8 | 费县人民医院 | 超声岗位 |
| 2 | 1 |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9日